借錢不還和騙錢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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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財稅服務平臺
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第一,目的不同。
借錢不還許多都是借錢之后沒有錢還或者不想還,只是借款人一直推脫不還。借錢不還這種情況,借款人借錢時往往會有借條,借期到了之后,借貸人催要欠款時,借款人要么稱暫時沒錢還,要么通過其他理由推脫。而騙錢在當初就是為了索要他人錢財的,行為人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借錢不還是民事糾紛,而騙錢是一種詐騙行為,如果騙錢數額達到立案標準,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即便是沒有達到立案標準沒有追究刑事責任,也是可能會被公安機關施以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的。
第三,實踐中這兩個行為容易混淆。借錢不還和騙錢還是有根本區別的,但是,在實踐中卻很容易混淆。因為借錢不還和騙錢這兩個行為的界限沒有那么容易區分,因此,這導致許多單純的民事糾紛演變為刑事犯罪。比如借款人借款后沒有及時還錢,而且當初借錢時,借款人虛構借款用途,借貸人為了追回欠款,往往向當地公安報案稱借款人詐騙,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通過這種手段追回欠款。當地公安往往不能區分借錢不還和騙錢的不同,甚至于本身和借貸人有關系,這種情況公安往往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甚至導致民事糾紛一方受到刑罰苛責,這是公安部嚴令禁止的。
總之,借錢不還和騙錢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實踐中要把握其中的區別,否則單純的民事糾紛就會演變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