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公司注銷登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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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財稅服務平臺
云南昆明公司注銷辦事指南(完整版)
公司注銷登記辦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圍
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已取得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銷登記。
二、設定及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實施機關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辦件類型
辦件類型:即辦件、承諾件
辦理方式:網上辦、馬上辦、一次辦
五、許可條件
(一)予以許可的條件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二)不予許可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
六、申請材料
注銷登記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數量要求 | 材料來源 | 其他要求 |
1 | 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填寫完整齊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
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本人簽字)復印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填寫完整齊全、文字清晰,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同時,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 |
3 | 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真實有效 | |
4 | 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確認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確認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確認文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確認文件;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在清算報告上已簽署備案、確認意見的,可不再提交此項材料;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 |
5 | 清算報告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終結裁定書 |
6 | 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見附件 )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 | 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
7 | 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如清稅報告中已提供清稅證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
8 | 注銷公告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刊登在對外發行的報刊上的注銷公告 | |
9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該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 |
10 | 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 |
注:申請材料所需相關文書、表單可在辦理窗口領取或鏈接http://www.ynaic.gov.cn下載。
七、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承諾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
八、許可收費
本審批事項不收費。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
1、窗口收件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工商局一樓大廳。
提交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20(周五下午為內部學習時間)。
2、網絡收件
網址:http://www.ynaic.gov.cn
受理時間:全天受理
(二)受理
對申請材料齊備、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向申請人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不齊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審核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做出核準登記。
經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做出不予核準登記。
(四)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1、許可決定
云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制定注銷通知書或者不予批準通知書。
2、送達方式
申請人可到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審批處窗口領取或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郵寄送達。
十、許可服務
(一)咨詢
咨詢方式
窗口咨詢: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工商局一樓大廳。
電話咨詢:0871-64566522
網絡咨詢:http://www.ynaic.gov.cn/
(二)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可以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http://yn.gsxt.gov.cn)查詢辦理進程也可以直接到云南省工商局窗口或通過電話查詢辦理進程,查詢電話0871-64566180。
(三)監督投訴
窗口投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電話投訴:0871-64566636
網絡投訴:http://www.ynaic.gov.cn
(四)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許可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許可決定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行政復議機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許可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許可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
辦事流程示意圖
公司注銷登記辦事流程圖
附件2
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名 稱 | 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公司類型 | 清算組備案 通知書文號 | |||||||
注銷原因 | 示例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示例2:股東決定、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示例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示例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示例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示例6: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示例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 |||||||
對外投資 清理情況 | □已清理完畢 □無對外投資 | 分公司注銷 登記情況 |
□已辦理完畢 □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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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簡易 注銷情形 | □未開業 | □無債權債務 | ||||||
□未發生債權債務 | □ | 債權債務 已清算完畢 | □未發生債權債務 |
□ | 債權債務 已清算完畢 | |||
□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程序終結 |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終結 | |||||||
債權債務 清理情況 | □已清理完畢 □無債權債務 | |||||||
清稅情況 | □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 |||||||
公告情況 | 公告報紙名稱 | 公告日期 | ||||||
申請人聲明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注銷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
簽字: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
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2.公司申請注銷登記,已清算的,“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破產程序終結辦理注銷的,“申請人聲明”由破產管理人簽署。
3.公司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不需要填寫表格中的“清算組備案通知書文號”、“公告報紙名稱”。
4.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申 請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項及權限 :
1、辦理 (企業名稱)的
□名稱預先核準 □設立 □變更 □注銷 □備案 □撤銷變更登記
□股權出質(□設立 □變更 □注銷 □撤銷)□其他 手續。
2、同意□不同意□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業自備文件的錯誤;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5、同意□不同意□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經辦人信息 | 簽 字: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體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粘貼處)
|
(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委托書適用于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營業單位、非公司企業等辦理登記(備案)、股權出質等業務。
2.名稱預先核準,新申請名稱申請人為全體投資人或隸屬企業,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申請人為本企業,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
3.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人為主管部門(出資人),分公司申請人為公司,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自然人申請人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申請人加蓋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本企業,加蓋本企業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組備案的,同時由清算組負責人簽字;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同時由破產管理人簽字);分公司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公司,加蓋公司公章;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加蓋隸屬單位(企業)公章。
5.股權出質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申請人為出質人和質權人,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人為出質人或者質權人。
6.委托事項及權限:第1項應當選擇相應的項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體內容;第2、3、4、5項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組織的,應當另行提交其他組織證照復印件及其指派具體經辦人的文件、具體經辦人的身份證件。
8.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來源: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