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董事在公司中是什么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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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財稅服務平臺
提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董事在公司中是什么職責?
答:你一定要知道:法人不是人,你是法定代表人!
簡單的說:法定代表人是為這個公司承擔法律責任的人,股東是投資人,監事是對該公司負有監督責任的人,董事是股東們選出來的治理公司的人…
股東們定期會召開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的稱為“股東大會”),董事之間會召開董事會,這就有了常說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這些對公司舉足輕重的人物,可不是誰都能當的,不僅能夠“出錢出力”,而且不在下列名單之中: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所以不要以為你開了一個公司被列入黑名單了,直接不管不問,然后再開一家?這路子根本行不通!因為你的名字連著你的公司都在黑名單里。
誰可以當法定代表人?
可能大家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么有些集團公司旗下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為不同人?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很多公司的董事長寫的不是馬云,京東旗下的諸多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劉強東…
因為這些職位關系到實際經營,關系到法律責任,卻不影響大股東(馬云、劉強東們)的分紅…
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董事長或總經理?
雖然很多情況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這絕不是必要條件。
或者說,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股東之一嗎?
不用!法定代表人甚者可以不是股東。(不過創客君覺得不占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很像替罪羊,分紅沒你的,出問題都是你的…)
董事和股東傻傻分不清楚?
董事和股東有什么不同?
這么說吧,很多小公司是沒有董事這一說的,都是股東直接討論對公司大小事做出決策。但是有些公司的股東人數比較多,就由股東開會選出董事(董事有任期),而公司日常事務就有董事(董事會)決定,定期再給股東(股東會)報告。
那么董事一定是股東嗎?
不一定,雖然大多數董事都是在股東中產生,但也有職工代表被選舉為董事的。
監事誰都能當?
那么監事呢?監事是也是由股東代表、職工代表擔任的。
但是,董事或經理是不能擔任監事的。因為監事就是監督董事、經理們在執行公司決策時是否恪盡職守。
股東人數有限制嗎?
上面提及公司股東人數較多時選舉董事,那么公司股東人數有限制嗎?
在我國,嚴格意義上的公司就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對股東人數的要求是1-50人,后者對股東人數的要求是2-200人。
也就是說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有何限制?
一人有限公司,就是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有一個明顯的弊端:一般情況下,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的財產,所以會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嗎?
可以的,但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同意。(因此在股權轉讓公證時,需要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同意書。)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文章轉發自:360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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